臺灣原住民族圖書資訊中心多媒體服務暨管理辦法
臺灣原住民族圖書資訊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提供讀者利用本中心館藏視聽資料以進行教學、學術研究、課業自學或正當休閒,規劃多媒體視聽卡座,並制定「臺灣原住民族圖書資訊中心多媒體服務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服務項目1. 參考諮詢服務:本中心參考諮詢台提供有關多媒體之參考諮詢服務 2. 館藏視聽資料館內閱覽服務 3. 中華電信寬頻多媒體服務(MOD)隨選資訊服務選播服務
三、使用時間1. 一般開放時間
| 週一至週五 | 8:00 至 18:00 |
| 週六及週日 | 9:00 至 17:00 |
1. 本中心開架陳列之視聽資料,讀者自架上取用後,請先至本中心參考諮詢台,以讀者閱覽號申請登記使用視聽卡座,並領取相關設備之遙控器 2. 資料用畢後無需歸架,請將資料及遙控器交本中心參考諮詢台處理 3. 本中心之各項資料限於本中心內使用,不得外借 4. 借閱之視聽資料如有遺失或損壞者,悉依「臺灣原住民族圖書資訊中心閱覽規則」辦理 5. 個人持有之視聽資料與器材請勿攜入本中心使用;教師因教學使用之視聽資料,不在此限 6. 嚴禁擅自移動本中心各項視聽器材、設備,以及拷貝或轉錄視聽資料 7. 本中心設置之視聽座位,僅供讀者欣賞本中心選播之節目及館藏視聽資料,讀者不得佔用自習 8. 本中心備有各項器材及設備之使用說明,讀者可自行閱讀或洽服務人員教導使用 9. 讀者應愛惜使用各項器材及設備,倘因使用不當致使器材或設備受損,應負賠償之責 10.請保持各視聽資料之清潔,勿以手碰觸光碟或磁性媒體表面,並謹防刮傷。視聽資料若附有簡介等印刷資料,亦不得塗寫毀損。如有毀損,依「臺灣原住民族圖書資訊中心閱覽規則」規定賠償之 11.若讀者違反上述相關規定,經本中心服務人員警告仍不聽勸阻者,除依所訂辦法處理外,服務人員亦得勒令違規讀者立即離開本中心
五、本辦法經本中心工作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