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原住民族圖書資訊館際聯盟章程 下載pdf檔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臺灣原住民族圖書資訊館際聯盟(以下簡稱本聯盟)為結合國內原住民族圖書資料館藏單位,建立機制、互助合作,以完整收藏原住民族資源,強化各館典藏特色,並推廣研究利用為宗旨。

第二章 任 務

第二條

本聯盟之任務如下:
(一) 推動徵集原住民族資訊資源。
(二) 編製原住民族館藏資源聯合目錄。
(三) 推展館際合作相關業務活動。
(四) 其他合乎本聯盟宗旨之活動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三條

本聯盟會員以團體會員為主,凡在中華民國境內以原住民為主要服務對象或提供原住民族相關圖書資源之館藏單位,並支持本聯盟宗旨者,均得申請加入,以該館藏單位館長、負責人,或該館藏單位主管機關指派人員為會員代表,經審核後成為會員。

第四條

會員若無法履行本聯盟宗旨者得申請退會。

第五條

會員權利
(一) 出席聯盟大會,參與議事,並具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 依各館規定使用會員館藏資源。
(三) 參與本聯盟舉辦之各項活動。

第六條

會員義務
(一) 遵守本聯盟章程。
(二) 參與聯盟大會並支持配合大會決議。
(三) 積極參與本聯盟舉辦之各項活動。

第四章 組 織

第七條

本聯盟設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主席認為必要或經會員五分之一以上同意得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第八條

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 本聯盟章程之制定與修正。
(二) 選舉本聯盟主席。
(三) 其他重大事項之議決。

第九條

本聯盟置主席一名,由會員共同推舉產生,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對內綜理會務,對外代表聯盟。

第十條

本聯盟設執行委員會,執行本聯盟會員大會議決事項並推動各項業務。置執行委員五名,聯盟主席為當然委員並任召集人,其餘四名執行委員依北、中、南、東區, 各推薦一名擔任,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執行委員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二次。執行委員下設工作小組,處理各項行政事務。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聯盟之營運準則另訂之。

第十二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聯盟會員大會之決議辦理。